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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详情
和解与调解相比较,其主要区别为()。

A.是否能够经济、及时地解决纠纷

B.纠纷的解决有无第三方介入

C.是否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

D.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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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答案

B

试题解析

本题采用对比的方法考核和解与调解的特点。和解的特点为: (1)简便易行,能经济、及时地解决问题; (2)纠纷的解决没有第三方介入,依靠当事人的妥协和让步; (3)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,使合同能够更好地得到履行; (4)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,其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。 调解的特点为: (1)能够较经济、较及时地解决纠纷; (2)纠纷的解决有第三方作为调解人介入,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,但最好为双方所信任; (3)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,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; (4)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,其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。 两相比较,它们最大的不同之处为纠纷的解决有无第三方介入,最大的相同之处为协议的执行保障。

少年,再来一题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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