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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详情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有权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()。

A.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

B.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

C.企业转产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,经变更劳动合同后,仍需裁剪人员的

D.股东会意见严重分歧导致董事会主要成员更换的

E.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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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答案

A、B、C、E

试题解析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有下列情形之一,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%以上的,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,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,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,可以裁减人员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(1)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;(2)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;(3)企业转产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,经变更劳动合同后,仍需裁减人员的;(4)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。

少年,再来一题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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